本報訊 山西省財政廳近日啟動政府采購項目意向公開情況排查整改工作,督促各單位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制度。
據了解,此次排查的重點包括四類情況:一是未公示或未按時間公開采購意向。納入年度預算政府采購項目,在部門預算批復下達后60日內公開采購意向。預算執行中新增采購項目應當及時公開采購意向,盡量提前,原則上不得晚于發布采購公告前30日公開采購意向。二是意向公開的內容不符合要求。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、采購需求概況、預算金額、預計采購時間等;其中,采購需求概況應當包括采購標的名稱,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,采購標的數量以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、服務、安全、時限等要求;要特別說明政府采購政策落實情況,包括是否面向中小企業、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(響應)等,有利于目標企業提前做好準備。三是其他不符合意向公開要求。未將年初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一次性公開,未按項目進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。四是意向公開內容錯誤。在進行意向公開時將采購內容、預算金額等重要信息錯誤公示。
對于排查方法和步驟,山西省財政廳明確,本次排查省、市、縣同步進行,邊排查邊整改。各預算單位對本單位所有政府采購項目進行逐項排查,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及時整改,逐級匯總,由預算主管單位上報本級財政部門。本級財政部門掌握所轄預算單位排查整改明細,將數據匯總后逐級上報,各市財政局于6月20日前上報省廳。截止日后未按期整改的單位將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山西分網予以通報。
鑒于多數預算單位對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落實得不夠好,山西省財政廳提出,要通過本次排查整改,使各單位認識到意向公開是全省優化營商環境、實現市場主體倍增行動、著力構建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環境的重要舉措,為此要增強主動公開的意識,大幅提高意向公開的比例,做到應公開盡公開。
(晉財)
來源:中國政府采購報